清华罗玫:“虚拟货币”属于何种资产应依拥有目的确定

  • 清华罗玫:“虚拟货币”属于何种资产应依拥有目的确定

    清华经管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主任罗玫从会计学角度撰写论文,探讨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“虚拟货币”被定性为资产的情况下的会计处理。罗玫介绍道,如何对“虚拟货币”在财务报表中确认、计量及列报成为国际国内证券监管机构、税务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非常重视的领域。但目前,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均未对“虚拟货币”的会计处理有单独规定。

    2018年11月30日